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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分为五个阶段:
一、宣布开庭阶段
1、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。
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、民族、籍贯、出生年月日、文化程度、职业、住址、犯罪史,是否收到起诉书、收到起诉书是时间。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,应当为其配备翻译,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,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,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。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,则需要延期审理。
2、宣布案件来源。
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XXXX检察院起诉的XXXX人
律师: 刘建国 [上海金山区]
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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